时间:2012-0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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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文化艺术中心(海南省歌舞剧院)是海南省委、省政府在“十一五规划” 期间实施的重点惠民公共文化设施,是海南文艺繁荣发展的新座标。坐落于海南文化公园中轴线上,工程建筑面积23500平方米,东西长128米,南北宽113米,高33米,包括可同时容纳1300人的剧场、演出辅助用房、排练房等建筑,建筑造型酷似一只展翅飞翔的大鸟。工程总造价1.94亿元。先后获得2009年度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、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及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称号等多项荣誉。通过技术创新,获得省级工法两项、省级QC成果两项、省级优秀技术论文三篇,被评为海南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。2011年11月,荣获2010-201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,是公司获得的第16个“鲁班奖”项目。